东北区域的发电企业年度定期综合评价工作,自2009年试点至今,已经历了六个年头。在这六年中,各发电企业逐渐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持证经营的意识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发电企业年度定期综合评价对加强发电市场准入监管,提升电力市场主体素质的作用体现的十分明显。
2015年,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东北能监局启用年度自查的申报系统,各被许可人仅需在家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申报;同时,为了进一步节俭行政,减少浪费,2015年,东北能监局全面停止了对纸质自查报告的各项要求,各企业不再需要向东北能监局递送或寄送纸质版的自查报告书,此举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
截至发稿时为止,本年度共有884家企业报送了年度自查报告,占全部需报送企业的82.69%;其中合格企业762家,占86.20%。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许可制度要求,深化政务公开,保护综合评价合格企业的合法利益,东北能监局于4月23日对全区域发布了《东北区域2015年度定期综合评价合格发电企业名单》(东北监能资质〔2015〕94号),对已通过的全部762家企业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东北能监局将对未通过企业进行分类分析,督促不合规企业尽快完成整改,达到依法依规、持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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