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联网是要构建一个以电力系统为核心与纽带,具有“横向多能源体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以及能量流与信息流双向流动特性的大能源互联圈,从而实现整个能源网络的清洁替代与电能替代,推动整个能源产业以及经济社会的变革与发展。处于能源互联网中的各个参与主体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互联共享将成为新型能源体系中的核心价值观。
能源互联网是多类型能源网络和交通运输网络的高度整合与互联互通,是要实现更广泛意义上的“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其中,“源”是指煤炭、水能、天然气等各类型一次能源和电力等二次能源,“网”涵盖了天然气和石油运输网、电力网络以及铁路、公路运输网络,“荷”与“储”则是指各种能源需求以及存储设施。通过“源—网—荷—储”协调互动达到最大限度消纳利用可再生能源,能源需求与生产供给协调优化以及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能源革命的关键时期,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以及“互联网+”的概念,预示着我国能源行业发展将要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构建能源互联网将会有力地推动能源产业变革,能源互联势在必行。
能源互联网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程度,从根本上改变当前我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成为解决当前我国能源结构以及能源安全问题的技术支撑。
能源互联网也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产业经济布局和能源生产消费模式,以此推动我国能源行业体制的变革,提高我国能源行业的整体开放程度。电力作为重要的二次能源,是实现各能源网络有机互联的枢纽。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将会最大程度地推动当前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改革进程,加速相关政策措施的完善以及智能电网等技术手段的研发速度,从而促进我国新型电力工业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因此,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不是基于现有的能源生产、消费模式和能源体制,而是要通过能源互联网这种技术革命,推动能源生产、消费、体制变革和能源结构的调整。
能源互联网对未来电力工业体系形成有重要作用。首先,能源互联网能够保证分布式可再生电源和电动汽车的大规模接入。一方面,能源互联网能够实现各类型分布式可再生电源,储能设备以及可控负荷之间的协调优化控制。做到“横向源—源互补,纵向源—网—荷—储协调控制”,从而平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间歇特性对局部电网的冲击。另一方面,能源互联网能够促进电动汽车大规模接入。在能源互联背景下,电动汽车作为一种分布式储能设备,将能够与电力系统更好地对接,从而优化系统运行,提高交通运输系统以及整个经济社会的低碳化水平。
其次,能源互联网能够提高需求侧管理精细化和用户用电个性化水平。基于高度信息化的基础设施,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在能源互联网背景下,售电企业能够针对不同电力消费群体的用电习惯进行分析,来制定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用电服务模式,同时用电客户也将有更多的用电模式选择。一方面,提高售电企业的需求侧管理精细化水平,对不同用户的不同用电设备进行精细化管理控制。另一方面,提高客户用电的个性化服务水平,客户能够根据供电企业提供的精细化差别电价和自身用电需求,通过移动智能终端调整自身的用电行为。
最后,能源互联网能够推动广域内电力资源的协调互补和优化配置。面对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逆向分布的格局,未来我国能源互联网的电力网络结构应该是大电网与微电网相结合的形式,各个区域各种形式可再生能源都能够通过能源互联网柔性接入,从而进一步推动广域内电力资源的协调互补和优化配置。
一方面,电力远距离输送是大规模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并网的可靠依托。电力输送网络的合理布局是实现跨区域能源互联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依托于能源互联网,分布式电源与微电网也是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能源互联网建设过程是新能源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等先进技术与配套政策措施、市场机制的高度整合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进行统筹规划与顶层设计,结合我国国情以及能源分布特点,明确我国能源互联网发展思路以及整体结构框架;集中研究能源互联网中关键技术问题,提高我国支撑能源互联网发展的相关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与标准;综合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能源互联网作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核心内容,将会推动我国能源产业的链式变革。因此,我国需要抓住能源互联网这一重要发展契机,实现我国能源电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其中,电力互联作为能源互联的枢纽,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我国电力行业应明确促进分布式电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强需求侧管理以及节能、环保、低碳的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契合能源互联网的本质与核心内容,为我国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