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性能验收试验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性能验收试验
二、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羊口镇。
三、招标编号:CSIE15012325
四、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火力发电厂发电机组性能验收试验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神华国华寿光电厂一期工程(2×1000MW)机组进行性能验收试验。具体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和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五、工期:与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进度计划相匹配,最终完成时间不超过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后6个月。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168小时试运完成日期:
1号机组 2015年12月20日
2号机组 2016年4月20日
本标实际工期视现场总工期安排调整为准。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国电力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证书,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有至少10台600MW及以上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完成业绩或2台1000MW等级机组性能验收试验的完成业绩。
4、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7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售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
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10-58131370。
通过复审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业绩合同及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投标人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一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010-58132348。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雍景台酒店一层聚福苑(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2号)。
十、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 100011
联系 人: 刘海涛 赵堃
电 话: 010-58131386、2327
传 真: 010-58132347
电子邮件: shgjlht@126.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招标 人: 神华国华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山东省寿光市羊口镇
邮 编: 262714
联系 人: 杨光
电 话: 0536-2239083
传 真: 0536-2239100
电子邮件: 060603@ghep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