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海东市召开水电站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民和县金星水电站枯水期擅自清淤泄水,对下游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并对近期梳理出的湟水、大通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孙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德要求,政府部门和水电站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水电站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搞好环境问题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严格监管,迅速解决突出问题,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对水电站出现的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无废机油专用贮存库、废机油桶乱堆放等问题要高度重视。
企业负责人要吸取金星水电站的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水电站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逐项整改,各县(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自身排查。尤其要高度重视引水式水电站生态基流断流问题,企业不可因为自身利益无视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径流式水电站泄水冲沙,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要严禁在枯水期清淤。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杜绝因管理不慎造成废机油溶入水体,要有明晰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方面,要切实解决,尽快建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各县(区)要着重加强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同时解决好流域的其它环境问题。
另外,要强化责任、严格监督,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负起属地监管主体责任。水务、环保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管理,建立起经常性的监管巡查制,企业要自觉主动地解决自身问题,杜绝环境风险隐患。在监管方面,把水电站环境安全隐患作为重点环境监管任务,加强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马上整改,在监管上采取硬措施,发现一起、严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