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基斯坦《商业纪事报》4月15日报道,据了解,巴水电发展署近期向经济走廊委员会提交了巴水电发展计划,欲争取巴水电领域领导地位,同时在计划中列出了一系列水电发展优惠政策。
此前,巴能源政策(2015)显示,将以巴私营电力及基础设施委员会作为发展水电的主要单位,巴水电发展署表示不同意。
据报道,巴水电发展署在计划中指出,发展水电最重要的是通过提供大量优惠政策及分担建设责任来吸引私人投资者。此前,巴水电发展署开发的塔贝拉水电站及曼格拉水电站,均是采用外国投资及本国出资相结合的方式,这两个水电站为巴政府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为更好地发挥作用,巴水电发展署欲抛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1.鼓励投资者采用建设-持有-运营(BOO)及移交(BOOT)的方式,巴政府及水电发展署将与投资者一并承担相应风险以确保投资者能最终将完整可运营的水电站交付巴政府。2.将为投资者建立快速通道,帮助投资者在参与投标前就完成前期可行性调研、获得合理电价等工作。
该计划的目标就是尽可能提高水力发电的收益,提高水力发电在巴整体电力领域的规模,巴水电发展署还提及了水电招标将以时间建成的长短为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