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可靠消息,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被中国证监会否决了该公司向股东常正卿等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对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透露,在2015年3月12日,委员会举行了2015年第17次并购重组委会议,依法对通达电缆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审核。审核期间,委员会注意到通达电缆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本次重组的标的通达电缆股东常正卿于2009年4月14日向标的公司增资4300万元,当月18日标的公司以“往来款”方式将同等金额款项无偿借给常正卿,直至2014年5月收回。委员会认为,通达电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未充分披露上述事项的法律风险,以及上述事项对标的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3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情况,并购重组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对通达电缆的方案进行了表决,但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故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通达电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