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 南纸 公告编号:2015-027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置入资产方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福清南岭片区风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3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5 年第 22次工作会议审核,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闽能源” 100%的股权。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闽能源关于福清南岭片区风电项目进展情况的函,该函称: 我司全资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风电 ”)拟投资建设福清南岭片区风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大帽山风电场(40MW)、王母山风电场(48MW)、马头山风电场(48MW)三个陆上风电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 136MW,预计投资总额约 14 亿元。该项目已分别于 2012 年 2 月和 2013 年 3 月获得福建省发改委同意开展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近日,我司全资子公司福清风电与福清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福清南岭片区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 福清市人民政府同意与福清风电以及福建省发改委签,订福清大帽山风电场(40MW)、王母山风电场(48MW)、马头山风电场(48MW)三个陆上风电项目的三方框架协议。我司将根据上述协议书尽快与福清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签署上述三个项目的三方特许权框架协议,并开展项目核准的相关工作。项目建成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