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和核企业角度看核安全责任较多是从“分内的事”出发,实际上各方已投入众多资源,和国际标准接轨,还把“分内的事”写在了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文件中。与此同时不遗余力地以通俗科普和日趋亲民的形式向公众传递信息,希望公众相信这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监管与企业用命的工业体系,会给大家带来理所应当的核安全,以至于不会发生那些谁也不想看到的法律后果。
事实上,鲜有公众看得懂、听得清或感兴趣那些庞杂专业的“分内的事”。以往在核工业封闭发展,重大核事故未发生,信息传递落后时,公众对核安全的态度更多是不关心这个特殊行业或者顺其自然乐享核能利用的红利。然而,当核工业规模化发展、出现恶性核事故,以及公众日趋联合对自己的权利义务重视的新时期,公众群体更关心的是核安全法律责任是如何公平合理的体现,这需要在立法活动中予以重视,在公众对话中予以客观回应。
如何理性看待核安全责任,需要国家、核企业和公众在认识层面、在法律层面有一个共同的语境,不要混淆职责义务和法律后果,也不要回避法律责任的博弈与平衡。
期待国家核安全法律责任制度早日得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