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排污”
在采访过程中,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方面出示了环审【2005】240号、发改能源【2005】1761号等多份批复文件,证明杨冲灰坝建设审批手续齐全,煤灰排放合法。
环审【2005】240号文件要求,湖南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应该做到“灰、渣分除,水力输灰,汽车运渣系统,杨家灰场和曹家渣场防止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灰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居民搬迁工作,应立足于灰、渣、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
发改能源【2005】1761号文件显示,湖南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总投资额54.44亿元,项目资本金13.61亿元,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所需40.83亿元资金由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提供贷款解决。
国家环保部环评报告显示,“杨冲灰场选址是可行的,未来灰场污水不致影响邻区农田灌溉水质和人畜饮用水质。”
问题在于,杨冲灰坝的煤灰一直堆放,并没有像湖南华润鲤鱼江发电A厂的灰坝那样得到及时转运,并加以综合利用。同时,杨冲灰坝的居民搬迁也不到位,灰坝以下不足300米处就有居民居住。
关键是杨冲灰坝对于当地水源的影响。官方的说法是“没有影响”。郴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继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华润火电厂归湖南省环保厅监管,近日的检测没有发现该火电厂违法排污。
但当地民众反映,他们需要到很远的地方取水。另有两波自驾游观光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高椅岭的水不能喝在当地是常识;这里的水不仅不能喝,还不能游泳。
张蔚在采访时强调了湖南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的环保投入,项目建设至今,已经累计投入近6亿元资金,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化学废水处理系统、隔音消声等环保设施;其中,杨冲灰坝及配套设施共计投资1.8亿元。
对于湖南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的“合法排污”,地方民众很是无奈。比如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就表示,华润B厂各项环保法律程序都是合法的,因此很难纠正,“(这种)合法名义下的破坏更严重,后果更难纠正”。
行业通病有待整治
据记者了解,灰坝是火电厂的标配,我国南方地区尤其如此,差别在于煤灰的处理办法。
“在火电厂的燃煤锅炉系统中,煤灰的排放可以分为干排和湿排两种。前几年建设的火电厂,特别是南方的火电厂,灰坝是配套基础设施,通过排灰管和回水管贮存煤灰,循环利用沉淀废水,目的就是防止煤灰和废水外泄造成环境和地下水源污染。”一位火电厂环保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在2000年之前,一些火电厂并不建设回水管,而是将沉淀后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江河之中。
一位从事煤灰利用项目30多年的业内人士则告诉记者,目前,在水泥工业发达地区,煤灰作为水泥生产的混合材料已经呈现出供不应求之势;像湖南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这样通过修建灰坝湿排煤灰的方式已经比较原始,因为这样排放出来的煤灰水份较大,不能满足水泥、建材生产的要求,只能堆放在灰坝中等待自然蒸发,极易造成环境破坏。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断优化,以及环保法规的日趋严厉,这种排放方式将被逐步淘汰”。该业内人士认为。
2013年1月出台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灰单位既有湿排灰堆场(库),应制定粉煤灰综合利用专项方案和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报送所在地市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备案。新建电厂应以便于利用为原则,不得湿排粉煤灰。新建电厂兴建永久性储灰场违反规定的,由国土资源等部门监督其限期整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