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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监局现场评估电网重大隐患

日期:2014-11-28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14
11/28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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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华中能监局 电网

华中能源监管局践行问题监管、协同监管 认真处理电网重大安全隐患

   2014年11月20日至21日,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了现场检查评估组针对江西景德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电公司”)220kV、110kV升压变电站(以下简称“景电变电站”)的重大隐患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

  景电公司一期工程一台150WM和两台125MW发电机组于2012年全部退出运行,景电变电站不再向电网输送电力,由原升压站改为降压运行,完全成为景德镇电网的一个重要枢纽变电站,因其资产归景电公司所有,则仍由景电公司负责运行维护、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这些年来,设备老化严重,改造资金投入不足,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景电变电站设备故障频发,多次造成220kV、110kV线路被迫长时间停运,严重影响到景德镇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力可靠供应。华中能源监管局了解现状后,根据原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吴新雄局长提出的“问题监管”“协同监管”的要求,立即组织了由王笃奎副局长为组长,电力安全监管处、江西省安监局、江西省能源局、景德镇市安监局、景德镇供电公司等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为成员的隐患评估小组,对景电变电站和景德镇供电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组现场查出景电变电站在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电网运行等方面存在问题29个,提出意见和建议6项;查出景德镇供电公司在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方面问题7个,提出意见和建议4项。针对上述问题,评估组分析认为景电变电站有容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社会影响较严重事件的可能,因此,评估组最终评定景电变电站为Ⅱ级重大隐患。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评估组最后留下了现场“检查记录”和隐患“评估意见书”。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依据此次检查评估的结果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景电变电站的Ⅱ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敦促江西省电力公司高度重视该站的重大隐患,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输变电设备的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彻底消除隐患,防止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和社会影响较严重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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