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邵世伟、于新阳、皋玉凤、金明达和徐菲的书面辞呈。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使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上述独立董事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上述独立董事和公司董事会确认,双方并无任何意见不合,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邵世伟、于新阳、皋玉凤、金明达和徐菲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