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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率先出台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 年底前完成10台火电机组改造

日期:2014-11-20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14
11/20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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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 环保电价政策 火电机组

  国际能源网11月20日讯 今天下午,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

  记者了解到,我省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大省,而火电行业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贡献率最大,因此,对火电行业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根据计划,我省近期出台了《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计划与升级改造计划(2014-2020年)》,比起国家的计划,升级改造时间都要提前两年完成。除新建机组必须实现超低排放外,要在2018年底前淘汰火电机组160万千瓦(淘汰量占全国16%),现役机组10万及以上的,2017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余机组2018年底前完成。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省已有四家电厂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分别是国电宿迁二号机组、江阴苏龙三、四、五号机组。到今年年底,我省将有十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就南京市范围来说,大唐南京下关发电厂将于11月底完成改造,华能金陵电厂力争于今年底完成改造。这也是南京青奥会后,环保政策的顺利延续。

  据悉,我省分别于2007、2012年、2013年实施了脱硫、脱硝、除尘环保电价,并于今年10月出台规定,达到燃气发电机组排放限值的燃煤机组实行电价加价政策,暂定超低排放环保电价为每千时1分钱(烟尘、二氧化硫、当氧化物分别为0.4、0.4、0.2分钱)。这主要是用于补助企业在实行超低排放改造的成本补助。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省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煤电企业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已完成改造并考核通过的企业将享受环保电价政策补贴。此外,明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环保法,按日累计处罚煤电企业的超标行为,积极推进落后的火电机组淘汰步伐,促使每个煤电企业切实履行减排任务,进一步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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