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2007 年起在公司系统各单位推行安全总监制,一年多来,安全总监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目前甘肃公司及基层单位安全总监体系基本建立,甘肃公司设立了安全总监,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了安全助理,公司系统有6个单位设立了专职安全总监。11个单位设立了兼职安全总监,兰州超高压公司、酒泉超高压公司、酒泉供电公司将于 8 月底前设立安全总监。
实施安全总监制是甘肃公司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及范围不断细化和拓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安全总监体系的建设和其作用的发挥。各单位的安全总监和助理按照《安全总监制规范》所赋予的各项职责,敢于和善于发现、暴露部门、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督促其整改,并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在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公司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上台阶。
上半年,甘肃公司实现了“六不发生、两防止”安全目标,未发生人身重伤、轻伤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