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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日期:2014-11-18    来源:国际能源网  作者:本站专稿

国际电力网

2014
11/18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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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002516,股吧)公告编号:2014-057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经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为加快太阳能电站收购及新建项目的进程,保证太阳能电站的后续正常投资和建设,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旷达电力完成收购或新建项目公司后,由公司为新的电站项目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等准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同时由公司及旷达电力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0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电站项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即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合资电站项目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合资,旷达电力不控股,属于参股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经营管理层将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担保事宜,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及时解决收购及新建的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建设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参股公司实行按持股比例进行担保,因此公司对上述项目公司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且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3、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1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2.31?%;含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孙公司的担保累计总额为2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96%。公司及子、孙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元。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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