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会上介绍,环保部门要从四方面配合推动煤电节能减排:一是严格落实新出台的排污费征收规定,实行差别化的征收政策;二是研究政策措施,对实现超低排放的煤电机组,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增加发电利用小时数、资金奖励、价格鼓励等激励政策;三是允许电力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将富余的指标用于新建项目建设,同时鼓励结余的指标上市开展交易;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对大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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