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电力设计院完成了《新疆电源建设规划(2014~2020年)报告》的修编工作。下一步,《报告》在获得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审查通过后将上报国家能源局。
《报告》通过深入分析新疆2014~2020年电力需求、火电电源建设条件等,结合全疆各地的资源禀赋、电力需求、电网网架、热力负荷、环境容量、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情况,提出了火电电源总的建设规模、分地区布局以及建设时序。
负荷分布转向能源资源集中式
《报告》指出,新疆自治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绿洲经济特点显著,天山北坡经济带目前仍是新疆负荷较为集中的地区。随着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新一轮全国19省(市)对口援疆工作的全面实施,以及资本、能源、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长产业链的产业转移,以及全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推进,未来新疆负荷分布的特点将由原来的绿洲经济式分布逐步向能源资源集中式分布转变。具有煤炭、矿产等资源优势的地区负荷将出现跨越式增长。
同时,为促进南疆经济社会的发展,南疆各地州也积极依托当地资源等优势,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预计南疆各地州负荷将出现较快的增长。
吐哈煤田主要承担疆煤东运
新疆的煤炭资源总体呈现北富南贫、资源整装的特点,主要分布在准东、吐哈、伊犁和库拜四大煤电基地,另外塔城地区的准噶尔盆地北缘也具有开发建设大型火电基地的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对新疆各煤田的定位为:吐哈煤田以“疆煤东运”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及电力外送;准东煤田重点发展煤电及现代煤化工,参与“疆煤东运”;伊犁煤田以发展现代煤化工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库拜煤田以供应南疆四地州生产生活用煤为主,适度发展煤电及煤焦化。准北、准南等其它煤田按照经济合理原则,满足当地及邻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用煤需要。以准东、准南、吐哈等煤田为主,加快煤层气勘探开发,建设两至三个煤层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特高压直流外送电源就地配置
到2020年,新疆将规划建成6条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和2条交流外送通道,这些外送电的起点主要分布在哈密、准东和伊犁煤电基地,这些地区都具有建设相应容量外送电源的基础,因此,为提高疆电外送竞争力,并减少大规模电力在新疆交流网穿越,特高压直流外送电电源均考虑就地配置。“十二五”末至“十三五”期间,新疆750千伏电网将逐步形成环天山双环网以及东疆双环网的主网架结构。同时,覆盖阿勒泰、塔城以及和田等末端电网。届时,伊犁—阿克苏断面送电能力将有大幅提高、南北疆电网联系也将更加紧密,为“北电南送”提供了有力保障。而且,阿勒泰、塔城将逐步增加750千伏布点,同时形成北疆环网结构,届时阿勒泰、塔城盈余电力可通过750千伏电网送至乌昌核心电网。同时,伊犁—乌苏—凤凰断面也将有效加强,为伊犁盈余电力送往乌昌核心电网提供有力支撑。
内用电源立足本地区建设
新疆除南疆三地州、博州地区外,各地区的煤炭资源和环境空间都具有支撑建设一定容量火电电源的条件,考虑到打造低电价政策、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各地区内用电缺口首先立足本地区建设,首先考虑城市集中供热用电项目、工业园区和地方产业布局用热用电项目。在本地区规划电源仍不能满足时,在保证能源合理流向的前提下,考虑就近补充。优先安排综合利用电源,为提高火电电源综合利用效益及整个社会经济效益,执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火电布局中将优先安排城市热电联产、煤矸石综合利用等机组。
同时,优化安排向乌鲁木齐送电电源。乌鲁木齐受环保因素限制,本地将不再新增火电电源,电力缺额由外地区送电解决。其补充电源的布局应适当分散,避免集中于一处,乌鲁木齐电力缺口可考虑由伊犁、塔城、阿勒泰、昌吉东部盈余电力补充,一定程度上将减轻网络输电压力,并提高供电可靠性。考虑到环境污染的区域性影响,将尽量减少在乌鲁木齐周边地区布局火电电源。
南疆三地州供应平衡有保障
2013~2017年,喀什热电三期和巴楚电厂各2台35万千瓦机组陆续投产,到2017年,其电量基本可以平衡。南疆三地州水电比重较大,但多为径流式水电站,丰、枯期出力差别较大,在丰水期三地州电力有部分盈余,冬季枯水期又需要从主网受电,为防止煤电倒流,若降低丰水期火电出力,将造成该地区火电的经济性较差,影响远期火电企业投资。因此,电源规划时,按照南疆三地州夏季自平衡,冬季枯水期适当接受主网电力补充,这样既可保证南疆三地州电力供应,又能提高当地火电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