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行业要闻 » 国内电力要闻 » 正文

太原市供电部门:我市居民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日期:2008-07-23    来源:太原新闻网  作者:太原新闻网

国际电力网

2008
07/23
10:0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太原市 供电

    昨天,记者从我市供电部门了解到,本月起,太原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9分,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据悉,按照国家发改委、太原市物价局、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的通知规定,太原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

时提高2.9分,平均涨幅4.7%,考虑到我市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实际情况,这次我市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为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此次电价调整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其中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产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5分,限制类产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

    同时,为鼓励第三产业发展,适当降低商业电价水平,将现行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电价归并为“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每千瓦时提价3.5分,并在此基础上执行峰谷电价等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

    供电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要求,这次调整电价的基本思路,一是从严掌握,部分补偿电力企业成本增支;二是优化政策,促进电厂脱硫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三是区别对待,主要提高工商企(事)业用电电价;四是完善结构,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和工商企业用电同价。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