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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电力实施电网建设项目水保环保“打捆”验收

日期:2014-02-20    来源:英大网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4
02/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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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 电网

    “2013年以来,公司迅速调整电网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策略,推动建立政企联动机制,有效促进电网建设。截止目前,全省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率达到100%,220千伏项目试点环境监理率达到50%以上。在2014年开工的500千伏项目将全部实施环境监理。”2月13日,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基建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公司在电网建设调整环保管理策略所取得的成效。

    据了解,2013年,黑龙江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精神,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项目,其中非跨辖区的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由所属市(地)、县核准及监管。黑龙江电力公司主动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在总结电网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积极调整环保管理工作策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网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适应新要求。

    “在220千伏胡铁岭输变电工程建设初期,因施工地段多为农耕地区,工程建设单位为不影响秋收及减少对土地植被的占用面积,精心策划项目环保实施方案,并选在农作物秋收后的时间进行施工,在工程即将竣工期,施工人员一边将原状土回填、补撒草籽,一边控制工作时的噪音,整项工程全部实施环保措施进行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百姓的一致好评。”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

    黑龙江电力公司始终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的经常性协商与沟通,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最大理解和支持。全力与地方水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经沟通协商,与黑龙江省水利厅、省环保厅(以下简称“两厅”)达成协议:重视和优先进行电网工程项目的水保和环保验收工作,集中捆绑向政府上缴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集中批复当年建设项目试运行,采取“打捆”方式进行竣工项目水保、环保调查委托和验收。

    自“三集五大”新模式正式导入启动后,黑龙江电力公司按照“大建设”体系建设要求,不断强化电网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动与环保部门协调沟通,理顺管理程序,有效搭接市(地)、县,组织各地(市)公司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项目开工环保申报、工程建设阶段环保检查、工程竣工环保预验收、环保投诉联系等工作机制,8个建设单位与地方环保部门无缝对接,6个单位建立了环保沟通联系制度,3个单位制定了环保工作管理办法。电网建设政企环保联动增强了与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互动,与环保管理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了“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的实效。

    “电网建设项目具有线路长、分布广、数量多的特点,建设的变电站和线路遍布各地,在周边及线路沿线周围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呈现出不均的态势。只有政企通过工程环保验收这一有效手段,才能保证电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的验收率。”黑龙江电力公司基建负责人补充道。

    2014年,黑龙江电力公司将继续强化电网建设政企环保联动机制,积极向环保部门提报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方案、措施及时间节点,主动接受监管,按季汇报进展,重点关注投诉与舆情处理,逐步实现电网建设项目环保管理高效顺畅。同时,将建设单位环保考核纳入基建综合评价,将投标单位环保业绩考核纳入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中,有效促进批复落地。在环保措施上,明确提出原状土回填、环保标准公示、噪声控制措施公示和投诉电话公示等要求,提高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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