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成都电监办组织部分灾区供电企业,召开灾区群众安置点供用电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贯彻电监会领导对安置点供用电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摸清灾区安置点在供用电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供电。
与会企业在交流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点供用电工作的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一是安置点供用电设施建设主体不明确、管理责任不清,导致产权分界不明确,维护管理界面无法划分,安全责任不落实;二是安置点建设中存在无序的现象,建设选址与高压线路交叉跨越,存在安全隐患;三是安置房存在用电安全隐患,配电设施安装、用电器具等不符合建设部《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防雷接地装置不规范,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时有发生,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无法落实整改,随时可能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四是安置点供用电设施建设资金不落实,电费无法回收,供电企业在自身严重受灾的情况下,生产经营极度困难。
成都电监办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向省政府反映大家提出的问题,并对做好安置点供用电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灾区群众临时安置点供用电安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供电安全;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好服务;三是对供用电设施建设要严格执行标准,确保质量和安全,共同配合好安全供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