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根据省电力公司、省民政厅《关于落实青海省居民阶梯电价“低保户”政策的通知》要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对全县城乡低保家庭发放电价补贴。
2013年,大通县对城市低保三无对象每户补贴89元,共对28户“三无”家庭发放电价补贴2400元;对城市低保一般家庭每户发放24.5元,共对6050户城市一般家庭发放电价补贴14.82万元;共发放电价补贴15.07万元;农村低保家庭每户发放24元,对14198户农村低保家庭发放电价补贴34.07万元。这是城乡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医疗救助等保障后新的一项惠民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