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月19日发布了《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适当提高全国各地电网销售电价标准。我区电价状况怎样,记者走访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发改委价格处负责人王泾然说,这次电价调整,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以及四川、陕西、甘肃省受灾严重的县(市)之外,其它省级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2.5分钱,平均涨幅4.7%。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因此,从总体看,这次电价调整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不大。王泾然介绍,2006年国家发改委同意将西藏电力公司改制为国家电网公司控股,自治区人民政府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组建,标志着西藏电力发展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必将有力促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家电网公司而言,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组建意味着一份发展西藏电力事业的责任,一份为民族团结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的努力。目前,西藏还没有与全国并网,属于独立电网,处于自产自供的现状,因此,这次电价调整西藏不在提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