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电网公司公布的2005年度各项考核评比中,安徽省电力公司由2004年度的第10名跃升为第7名。基本指标考核中,安徽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5家满分单位之一。同业对标考评中,安徽公司位居第6名。
这一成绩,蕴涵着安徽公司以管理促进企业进步的理念。通过实施目标管理,开展管理评价,安徽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巩固常态管理 夯实管理基础
受历史、地域和地方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影响,安徽公司在资产、规模和经济实力等方面与华东其他电力公司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全国只处于中下水平。安徽公司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抓住管理这个“牛鼻子”,全面深化管理,才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基于这种认识,安徽公司狠抓管理工作,2002年就实现了创建中国一流电力公司的目标。为了保持创建一流电力公司的工作态势,巩固创建一流电力公司成果,安徽公司确立了“立足管理、争创一流公司”的整体思路,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提高公司发展质量。
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方面,安徽公司将一流电力公司的各项标准进行梳理分解,结合省公司实际,建立起一整套能够反映公司各个部门管理理念的管理科目及相关子科目,以管理科目统领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实现了从目标和计划出发—确保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推动其实施—确保有相应的考核评价结论以反映该项管理成果的闭环式管理运作。
在实施常态管理过程中,安徽公司不断调整完善常态管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常态管理评价标准以指标和最终目标为考核内容,以管理过程、管理方式、管理程度作为评价内容。
通过创建一流常态管理机制,安徽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并逐步形成了具有本公司特点的管理理念。
确定管理目标 建立评价机制
根据电网企业在网厂分开后新的职能和职责定位,以及电网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2004年初,安徽公司提出发展目标,即:要把安徽公司建设成为“安全基础扎实、管理层次清晰、内部运作规范、企业文化鲜明、社会形象诚信、争创管理一流”的电网公司。
根据这一目标,安徽公司本部各部室按照各自的职能,对总体目标进行了分解,提出了本部门的目标管理课题。
为把目标管理切实落到实处,在实施目标管理过程中,安徽公司进行了三个方面的考核:
一是单一目标管理课题的评价。对基层单位的某一目标管理课题设定评价等级,共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评价等级。
二是公司本部各部门就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目标管理课题进行单项课题评价。针对各基层单位目标课题的实现程度、努力程度等,进行总体工作评价。按评价结果量化排序,促进了各基层单位各项专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省公司在各部门评价的基础上,形成省公司对基层单位的综合评价结论。从高到低排序,在公司范围内发布。
公司总目标和各项目标管理评价课题提出后,安徽公司系统各供电公司广泛开展了对目标管理理论、省公司目标体系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都制定了本单位目标管理办法,确立了推进目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对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自身评价、奖惩办法等。
芜湖供电公司将管理目标落实到人,形成公司的三级目标管理体系,即:公司总目标—部室管理目标—基层单位工作任务;部室管理目标—管理岗位工作任务;基层单位工作任务—职工工作任务。将目标管理的考核评价纳入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中,实行三级经济责任考核制,收到了良好效果。
通过推行目标管理,实施管理评价,安徽公司系统上下形成了对标比较、努力超越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战略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深化管理思路 提升管理能效
在目标管理的基础上,安徽公司进一步深化管理思路,实施精细化管理,促进了公司系统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营销管理中,安徽公司分别实施了需求侧管理、电费回收管理、供用电合同管理、电能计量管理等管理项目。加强对重点行业用电的分析研究,把握电力市场变化趋势,提高电量预测水平。尤其是在近两年,针对夏季用电高峰时期省内电力供应不足的情况,安徽公司在年初实施需求侧管理目标课题的基础上,积极联系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省内全面推行分时电价。并实施居民分时电价和季节性电价,通过价格杠杆引导合理用电,实现了电网运行安全和社会用电稳定的双赢局面。
对于县级供电公司,安徽公司通过建立考核体系,促进县级公司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并初步建立了农电用工新机制。目前,县级供电公司基本完成了农电工用工制度改革。供电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创建示范供电所活动也取得了实效,树立了当涂、芜湖县等地供电所为规范化管理标杆企业,在全国农电供电所中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好评。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徽公司认真推行现场作业标准化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实施设备评估、“三标一体”贯标、安全性动态评价管理、危险点分析等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落实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持续改进,夯实基础,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能控。在防范人身事故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没有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实现了人身“零”死亡、“零”重伤的目标。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及恶性误操作事故,全面实现了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
在人事制度改革中,安徽公司率先在省公司机关实行职务任职届满后自动终结制,通过考试、考核竞聘上岗。在省公司机关,强化管理调控职能,实施公司本部机构编制和岗位设置的调整,强化岗位职能。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开招聘并择优聘用市公司总会计师,公开竞聘公司本部部室正副主任和部内正副处长。通过竞聘,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选聘了一批素质相对较高、能力较强的干部,干部结构得到优化。
近年来,安徽公司始终将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工作重点,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一是加强用工管理,精简管理岗位。重新核定了各单位定员标准,压缩管理岗位,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一线员工配备需要。区分电力专有工种和社会通用工种,区别工资待遇。清退长期脱岗人员,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创造良好条件。二是强化绩效考核,推动岗位动态管理。各单位普遍建立了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月度考核与年度评价相结合,个人绩效与部门业绩相结合,收入与业绩相结合,实施有效激励。建立岗位薪点工资制度,推行工资标准考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开展全员培训,探索解决国有企业用人思路。建立完善培训组织、管理和考核机制,将教育培训作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手段,培训需求与人力资源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岗位素质要求密切联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完善“工作—培训—工作(转岗)”的循环机制,为省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