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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台措施应对油电价调整 补贴低收入群体和公益行业

日期:2008-07-08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网  作者:中国交通广播网

国际电力网

2008
07/08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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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石油 电力 价格

  ●全额补贴客运出租车新增的燃油成本,双班车每车每月再增加1050元

  ●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每亩增加6.50元补贴,补偿种粮农民增加的支出

  ●本月起,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再发放15元临时补贴
  
  记者在昨日举行的市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日前国家油价电价的调整,本市有关部门已制订出相关措施,重点落实对部分低收入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保障供应和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的正常有序。

  首先,对受油价调整影响大、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含轮渡)、客运出租车、崇明三岛客运给予补贴。其中城市公交(含轮渡)、崇明三岛客运新增的燃油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客运出租车新增的燃油成本,也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双班车每车每月再增加1050元)。对种粮农民增加的支出,通过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予以补偿,在年初本市对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已作调整的基础上,每亩再增加6.50元补贴。对渔业、林业继续按原有办法予以补贴。

  同时,对低收入家庭居民的生活困难,综合考虑居民生活费用的提高,采取提高城乡低保补贴等措施给予补偿。在本市今年4月1日已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自7月份起,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每人每月再发放15元临时补贴。

  最后,对货运、公路客运的价格,允许按照现行价格管理规定及运价油价联动机制予以适当疏导,但要从严控制调价幅度,防止不合理涨价。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以及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一律免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和高速公路通行费。

  市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后,本市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一方面,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会同相关企业组织安排好成品油、电力的生产经营,确保正常供应。同时,加强需求侧管理,鼓励节约用能,合理用能。另一方面,本市有关部门将采取综合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防止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稳定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价格和教育、医疗收费。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执行国家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及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管理的规定,继续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蛋、奶、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和监管。同时还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以及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合谋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努力稳定价格总水平,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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