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电力公司就新电价实施细则作出说明。这次居民电价每千瓦时计价单位调整到厘,给核算电费带来一定困难。据了解,市电力公司为保障居民利益和方便居民付费,已决定采用存厘、分,到满1角时再向居民结算的方式。
根据规定,这次电价调整的起始日从6月30日(含当天)开始,抄表的电度表见数每千瓦时提价0.7分钱。
日期:2006-07-04 来源:劳动报 作者:刘东辉通讯员余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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