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加强县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县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加强,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县供电企业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显著成效,领导班子成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县供电企业不发生影响和损害公司形象的重大事件。
一是切实提高加强县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着力强化思想道德建设。从服务于公司改革总体大局和塑造公司整体工作形象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加强县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及时掌握、认真分析县供电企业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县供电企业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树立“干事、干净”的理念,增强县供电企业员工反腐倡廉意识,激发员工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注重县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各市州供电公司把落实县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县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县供电企业贯彻民主集中制监督检查,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力度,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和行为导向。认真组织落实省公司制定的《代管县供电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12项管理制度,完善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规范县供电企业领导干部从业行为。紧密联系县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建立系统配套、相互衔接、相互适应的规章制度,保证制度执行的质量。
三是规范农电优质服务行为,提高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积极参加由地方政府、社会和客户公认的行风评价活动,提高供电服务评价质量和效果。不断完善农电优质服务的运行管理、服务保障、监督考核、激励约束常态机制,建立农电优质服务暗访、内部监督和行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高度重视供电服务监管工作,认真解决供电服务监管发现的问题。
四是强化对县供电企业管理监督,全面推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实加强对县供电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定期督查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防止发生腐败现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效能监察等监督合力,强化对县供电企业的监督管理。逐步推行效益审计,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加强安全生产、经营和农网工程管理监督。理顺劳动人事管理关系。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大对县供电企业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办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五是加强县供电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增强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供电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提高专业化工作水平和纪检监察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