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地区边坝县加贡水电站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基建[2013]6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100%,项目法人为边坝县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边坝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藏昌都地区边坝县加贡乡境内;
2.2建设规模:核定装机规模640千瓦,工程等级为V等小(2)型,主、次要及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解决两个乡镇11个行政村1154户5633人的居民生活生产用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12 个月;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送变电工程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名称必须与其施工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二级(不包含临时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已注册在本投标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近三年(2010年至2012年)至少已完成过 1 个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10年至2012年)至少已完成过 1 个类似项目工程;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6)投标企业须经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和区水利厅建管处备案审查通过;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区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在藏负责人;
(7)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 10 月17日至2013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室持下列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或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 三 年类似业绩情况(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业绩;
(6)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业绩;
(7)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证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
(8)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备案证》和昌都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
注: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第(1)项须提供原件,(2)项至(8)项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11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水利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边坝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 胡森林
电 话: 13908954608
招标代理: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74号
联系人: 周奇
电 话: 0891-6869827
传 真: 0891-6869713
西藏正鑫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