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版的一份报告中,经合组织核能署成员国因致力于在福岛事故发生后确定并落实核安全提升措施受到表扬。但报告同时提醒称,从福岛事故中汲取经验反馈是一项持续性工作。
这份名为《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经合组织/核能署的核安全应对及经验反馈》的报告概述并分析了组织成员国在应对2011年日本核事故时所采取的措施。报告还包括了有关确保未来高水平核安全的关键性内容。
报告由领导核能署事故应对工作的三个常务委员会编撰,分别是:核能监管工作委员会(CNRA),核设施安全委员会(CSNI)以及放射性保护和公众安全委员会(CRPPH)。
事故发生后的几周内,核能署成员国立即开展了初步审查,确保本国核电站安全运行。此后各成员国又纷纷开展了全面的安全审查(亦称“应力试验”),重新评估安全裕量,并特别关注那些与福岛事故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的安全裕量,如:极端外部事件以及丧失安全功能、丧失处理严重事故的能力等情况。
与先前的切尔诺贝利事故、三里岛事故相似,福岛事故的发生让全球各国纷纷行动起来。许多国际性的核能监管和安全组织都对核电安全进行了评估,努力提高核电安全性。尽管如此,报告仍强调,不要把福岛事故当成一次性的学习机会。“因为永远都不能排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报告提醒说:“应该就如何应对、管理厂内外放射性应急情况制定计划,对计划进行测试,并开展定期审查。”
目前已从福岛事故中获得了许多经验反馈,如人们更深刻地意识到事故环境下乏燃料池的特性、提高危机情况下沟通能力的必要性,改进应急程序和导则,特别是在基础设施被所谓的“诱发事故”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例如:福岛事故就是因为当地发生地震和海啸,从而引发了电站事故)。
虽然确保本国核电站安全是各国自身肩负的责任,但报告表示,事故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作为核电站安全的基石,“纵深防御”的理念依然有效,但是通过福岛事故可以看出,在人因、组织和安全文化方面仍然存在“重大”挑战,还需要开展很多工作以确保改进工作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落实。
尽管针对福岛事故的全面分析还将持续数年,但是核安全专家有责任确保安全实践和安全理念得到有效落实,同时监管人员必须保证公众和环境都能得到保护。用核能署署长LuisEchávarri的话来说:“核能应始终采用最高的安全标准,我们切不可在这方面产生自满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