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得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煤集团)48%股份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将通过无偿划入方式获得另3%股权,从而成为平煤集团实际控制者。
5月16日,平煤集团通过子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80,下称ST平能)公布了这一消息。
2月20日,国电集团曾与平煤集团的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内蒙古赤峰市经济委员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国电集团将以20.91亿元的价格,收购平煤集团51%股权。
不过,因上报材料不符合申请要约豁免条件,这一收购未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4月24日,国电集团与赤峰市经济委员会重新签署协议,将转让股份比例调整为48%,转让价格仍为20.91亿元。
公告称,该协议已得到赤峰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国电集团已支付首批股权转让价款。国电集团从而成为平煤集团第二大股东。
公告表示,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将以无偿划入方式,将平煤集团3%股权划转给国电集团。后者将持有平煤集团51%股权,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不过,该无偿划转尚需得到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