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肇始于2012年9月的中欧光伏贸易纠纷仍在发酵,近日公布的初判投票结果显示,包括最先提出“双反”调查的德国在内共18个会员国反对,4个赞成,另外5个会员国对本案弃权。最终选择权在欧方。根据程序,在征求欧盟成员国意见后,欧盟委员会对于光伏反倾销案临时税率和初步裁决最迟将于6月6日颁布,反补贴案初裁的最后期限是8月8日,两案终裁在今年12月完成。
日前,来自欧盟的消息称,欧盟将于近期公布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裁定,预计将征收高额的惩罚性关税。一旦裁定坐实,这将成为压垮中国光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中欧光伏谈判已到紧要关头,长期以来,中欧企业在光伏领域是处于上下游的关系,如果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那么对欧洲光伏行业甚至全球光伏行业的影响都是不利的。
中国光伏企业呼吁欧盟慎重裁决,欧盟如果执意要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可以说‘伤人一万,自损八千’。在做出相应裁决的时候,欧委会还有欧盟成员国,一定要充分考虑各这些方面的影响,不要贸然采取极端措施。中国光伏企业发表的一份联合声明指出,任何限制市场的行为在对中国光伏企业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都将成为欧洲光伏应用发展的障碍,都将对欧盟实体经济与就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欧盟光伏产业链不仅仅是起诉方几家上游企业,更应充分考虑产业链中下游企业的利益。贸易保护措施只会造成双输,加强合作才能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