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电监会《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各项要求,切实推进山东省电力行业反恐怖工作,近日,山东电监办联合省公安厅向各电力企业、各市反恐办下发通知,对电力行业反恐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当前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实反恐怖责任,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队伍,科学划分工作岗位,制定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求各电力企业依照《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并参照省反恐办印发的《山东省重要目标反恐怖防范等级标准实施规范》,制定本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并对重要目标进行分类,将分类结果报当地人民政府反恐怖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求各地反恐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反恐办关于加强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会同电力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属地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当地电力企业严格落实《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属地电力企业反恐怖防范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通知提供了各级反恐部门与属地电力企业沟通协调的平台,有利于电力企业与地方政府联合开展反恐怖防范演练,对提高电力企业反恐怖防范综合能力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