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政策法规 » 国内 » 政策导读 » 正文

三部委规范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

日期:2008-04-19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谢毅

国际电力网

2008
04/19
07:5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三部委 节能发电

   为确保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贯彻落实,满足有关各方对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的需要,国家电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近日制定了《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执行。《办法》规定,有关单位应公开发布节能发电调度相关信息,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公众监督。

    据了解,该《办法》是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和《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制定的。《办法》重点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了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的内涵,明确了电力监管机构、试点省政府有关部门、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应当发布的节能调度信息内容;二是明确了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的方式,对各发布主体发布节能调度信息的手段、时限、发布对象等进行了界定;三是在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工作中,应有效发挥电力监管机构和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办法》分总则、信息发布的内容、信息发布的方式、信息发布的监管、争议处理、附则共六章,共计五十条。《办法》明确,各有关单位应公开发布节能发电调度相关信息。确需保密的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由发展改革委和电力监管机构确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送。涉及国家安全的节能发电调度信息,由发展改革委和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相关电力企业论证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公开发布。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本《办法》对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行为实施监管。

    《办法》明确界定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等发布节能调度信息的范围。

    《办法》明确指出,各有关单位应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根据信息发布对象的不同,实施信息分类发布。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方式包括网站、信息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书面材料、厂网联席会议等。《办法》规定,节能发电调度信息发布周期包括年度、季度、月度和日。其中,全网发电、负荷需求、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情况等信息根据有关技术条件完善情况在2008年年底过渡到实时发布。在过渡期间,相关数据在生成后24小时内发布。《办法》还对各类信息的发布时限进行了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了信息的保密制度、对提供或发布虚假信息的处罚、监管措施、节能发电调度情况报告制度等。《办法》还规定了当相关单位就节能调度信息发布和提供的及时性、准确性发生争议时,电力监管机构如何进行处理。

    据了解,《办法》将自《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实施之日起执行。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