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核电 » 正文

山东核电:汽轮发电机组供货合同生效

日期:2008-04-17    来源: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作者:方啸虎

国际电力网

2008
04/17
18:4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能源 中电投 核能核电

     在各方的密切合作与不懈努力下,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汽轮发电机组(TG)供货合同于2008年4月14日正式生效。

     按照国家对项目常规岛及BOP工程建设由业主负责管理的要求,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从2007年3月开始组织进行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经过艰苦的谈判,山东海阳核电汽轮发电机组供货合同于2008年1月31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订。此后,为确保合同尽快生效与顺利执行,各方进行了大量积极的准备与协调工作。

     合同的正式生效标志着海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汽轮发电机组供货合同进入全面执行阶段。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