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风电经历之前一段快速发展之后,由于当前主要的风电基地都处于较为偏远地带,其风电消纳及基建设施相对滞后,我国风电发展开始把目光转向海上风电。
当前,我国海上风电虽然有不少省份都提出各自的规模,并在很早之前就有一批海风项目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但是由于此前主要是发展陆上风电,国内并没有专门的海上风电机组,在不进口的情况下只能在陆上风电机组基础之上进行改装,其有效性及安全性都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这些项目并没有进入实际开工阶段。
不过,这种现象可能会出现一定改变。国家发改委已明文出台支持海风发展的政策,国内风电企业的研制方向也可出现一定改变,在海风机组的研制上会加大投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鼓励类项目中,增加了“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和“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等项目。规划提出,积极开展海上风电开发技术准备、前期工作和示范项目建设,适时稳妥扩大海上风电建设规模,以特许权招标项目和试验示范项目建设带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设备制造产业升级,为海上风电大规模开发建设打好基础。重点开发建设上海、江苏、河北、山东海上风电,加快推进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辽宁等沿海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和项目建设。
同时,根据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累计并网风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超过190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500万千瓦,基本形成完整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到2020年,累计并网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年发电量超过390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风电成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电源。有关人士认为,与陆上风电相对应,海上风电将迎来“黄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