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按照电监会《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要求,河南电监办督导河南省电力公司和发电企业认真统计2012年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充分讨论和共同协商资金分配方案。目前河南省新建机组调试价差资金分配方案已按规定及时向河南电监办备案,价差资金已随同发电企业电费结算到位。
2012年,河南省统调发电企业新建并网的公用火电机组共计6台,装机容量合计490万千瓦,均为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按照电监会规定,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按照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运行考虑,调试期上网电量共计12.27亿千瓦时,新建机组调试电量差额资金共计1.08亿元,其中的50%部分0.54亿元纳入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两个细则”补偿资金,另外50%部分0.54亿元计入电网企业收入。河南省电力公司对2012年新建统调公用火电机组调试电量、调试运行期间的差额资金以及其中纳入辅助服务补偿的差额资金补偿方案进行了统计、计算和公示,经充分征求发电企业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差额资金补偿方案。
下一步,河南电监办将继续按照电监会新建发电机组商业运营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机组商业运营手续,并组织电力企业认真研究制定河南省新建机组调试资金监管办法,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建立补偿机制,规范新建机组商业运营管理,更好地维护河南省电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