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配合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主设备集中监造,有效规范山西公司主要设备监造,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建造行为,提高设备质量,确保电网建设有序进展,山西公司制定了《山西省电力公司主要设备集中监造管理办法》,实现了公司系统集中规模招标主设备集中监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管理办法》对主要设备集中监造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口技术管理部门、集中监造单位以及集中监造范围、集中监造主要内容、集中监造工作程序、集中监造费用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山西公司以市场化方式通过议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并制定设备监造服务协议范本。
主要设备集中监造是对公司系统工程建设的主要设备制造在各阶段的质量、进度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本着充分利用公司系统资源,坚持“集中监造、统一支付、协调管理”的原则,实现集中监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极大推进了山西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管理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