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近日,“十二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能源发展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加以解决。要推进电力等重点领域改革,并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电和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
这位负责人指出,改革是推动能源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规划》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科学界定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业务,对可以实现有效竞争的业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对自然垄断业务,加强监管,保障公平接入和普遍服务。加快国有能源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区域性、全国性能源市场,积极发展现货、长期合约、期货等交易形式。 就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加快建立现代电力市场体系,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组建独立电力交易机构,在区域及省级电网范围内建立市场交易平台,分批放开大用户、独立配售电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改进发电调度方式,逐步增加经济调度因素,为实行竞价上网改革探索经验。建立理顺煤电关系的长效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兼顾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统筹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
就理顺电价机制,《规划》提出加快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加大对电网输配业务及成本的监管,核定独立输配电价。改进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大力推广峰谷电价、季节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
推进工业用户按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电价和超限额能耗惩罚性电价,实施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