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6月份,按照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2007年供电检查的通知》要求,东北电监局组成东北区域供电检查组,对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直管和代管的8个市级供电公司及16个区(县)供电分公司、县(旗)农电局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方面开展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及汇总分析工作结束后,东北电监局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认真开展了“通报情况、核实问题、督促整改”相关工作,分别与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的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检查情况的通报,各网、省电力公司领导对通报情况非常重视,均表示要立即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兑现承诺。
2007年8月27日东北电监局对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专题发文要求报送供电检查有关事例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的函。2007年11月,东北电监局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供电企业进行了复查。2007年12月21日东北电监局召开了东北区域供电监管报告发布座谈会,各网、省公司领导和营销部、农电部等部门负责人近20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即将发布的《2007年东北区域供电监管报告》征求了意见,并听取了各单位对2007年供电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2008年2月26日,东北电监局召开供电监管座谈会,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部相关负责人、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专题听取了各单位在2007年供电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及2008年相关工作安排的汇报。通过听取整改落实情况和认真的复查,督促供电企业认真整改。总体上看东北区域供电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都认真组织了整改,问题基本都得到有效解决,对于一些短期内解决困难的供电质量和市场行为的问题,也都制定了完善的计划,限期解决。《2007年东北区域供电企业整改报告》已经上报国家电监会。
东北电监局在2008年将继续认真督促、检查整改情况,不断总结经验,积极贯彻《供电服务监管办法》,努力建设供电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