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世纪以来,湖南农村水电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是在曲折和艰辛中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1952年3月,湖南第一座由木制水轮机带动16千瓦发电机的王村水电站在永顺王村竣工投产,揭开了湖南农村水电建设的序幕。从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末,湖南农村水电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50年代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湖南农村水电建设的起步阶段。这个时期的小水电主要是解决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照明问题,进行农副产品的简单加工和扩大再生产,结束了相当一部分农村无电的历史。
第二阶段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80年代末。随着党的实事求是思想作风的恢复和发扬,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全面转移到发展生产力,狠抓经济建设的轨道上来,农村水电得到了迅速发展。这个阶段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全国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的建设全面铺开。1983年,在小平同志的倡导下,国务院以国发[1983]190号文件作出了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的决定,小水电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到1990年,全国第一批100个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完成并通过验收,湖南有11个县达到了农村初级电气化试点县的各项指标。
第三阶段是从90年代开始到上世纪末。这也是我国对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大好形势下,农村水电更加蓬勃发展,巩固提高。在小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农村 的开发和建设,把农村水电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扶贫开发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作为振兴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从重视、实施政策引导;创新投资机制、强化市场运作;优化投资环境,搞好全面服务;统一规划选点,合理开发资源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入手,使农村水电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这一阶段,电源点的建设加快,装机容量迅速增长;地方电网建设加强,实现了跨县市联网以及与外省联网。更重要的是,十年间又完成了第二批、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33个。
到2002年底止,全省地方电力已建成水电站4632处,装机突破了300万千瓦,年发电量突破了100亿千瓦时。共建成了38个由水利系统管辖的县级电网和怀化、郴州2个以110千伏网络为骨架的跨县地区电网。全省地方电力拥有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34座/100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286座/126万千伏安,配电变压器容量306万千伏安,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2228公里,35千伏线路6803公里,10千伏配电线路约6万公里,低压干线约13万公里。全省地方电力发供电资产达108亿元,年销售收入30多亿元,年实现利税3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