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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 4特点促市场化改革

日期:2012-12-29    来源:中新网能源频道  作者:本站整理

国际电力网

2012
12/2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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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煤

  国际电力网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新机制具有取消价格双轨制等4大新特点。

  发改委表示,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的“新”, 一是在电煤产运需衔接签订合同中,不再区分重点与非重点,创造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二是取消了价格双轨制,电煤全部实现市场化,尊重市场规律。

  此外国家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衔接中进一步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行政色彩,维护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最后是对落实运力的合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备案,作为日常监管的依据,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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