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云南省电监办发布了1-11月份《关于我省电能交易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1-11月,云南省全社会用电量1193.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送粤电量同比增23.1%。《报告》指出:“云电送粤电价定价不尽合理。”
《报告》显示:1-11月份,云南省第一产业用电量10.2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8%;第二产业用电量948.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6%;第三产业用电量为98.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居民用电量136.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4%。
今年雨季,云南降水充裕,大多水电站来水情况较好,水电发电量同比增长14.89%,出现较多富余电量。6-10月份,云电送粤电量大幅增加,同比增送44.13亿千瓦时。按照“十二五”云电送粤框架协议,2012年全年送电373亿千瓦时。截至11月底,云电送粤完成电量38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1%,为历年同期最高,预计全年同比增长27.7%。
然而,《报告》指出:“云电送粤电价定价不尽合理。”
现在的送电端(云南)电价由政府核定,为390元/千千瓦时,广东落地电价为480.54元/千千瓦时(2011年合同),而广东2011年售电平均单价742.95元/千千瓦时。“云电送粤一方面促进了云南电力产业的快速发展,但更多经济利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则倾向广东,有违公平原则,也进一步拉大了东西部省份间的发展差距。”《报告》指出。
同时,《报告》建议从两方面重新定位西电东送电价标准:一是仍定位为政策电价,基本原则是送电端电价不应低于送端省份平均销售电价水平,落地电价应略低于广东售电平均单价。二是定位为市场电价,送电量、电价等由送受双方协商确定,而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基本规则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