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国务院12月25日发布《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从2013年起实施电煤价格并轨,同时明确了煤电联动的周期和幅度。专家表示,2013年国内电价总体可能维持稳定,企业和居民的用电成本可能不会增加。
按照指导意见规定,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中煤远大咨询中心煤炭行业分析师张志斌表示,这意味着倘若煤价每吨上涨了100元,10元的涨幅由电力企业自主消化,90元的涨幅可能通过调整上网电价向下游传导。这可以从根本上减轻煤价上涨对电力企业带来的压力。
国泰君安国际电力分析师吴逸超认为,以前煤电联动没有明确的周期和参照幅度,往往存在联动滞后,发电企业亏损,容易酿成“电荒”。倘若新的煤电联动机制有效实施,煤价上涨的压力可以向下游顺利传导,不仅可以提高电力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也可以保障供电市场的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煤电联动传导末端为上网电价,影响的是电网公司购电的成本,而涉及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终端销售电价并不包含在内。
华东电网发展规划部高级工程师杨宗麟表示,新规定提出,90%的煤价波动幅度可能通过调整上网电价向下游传导。由于目前规定联动范围仅限于上网电价,并未涉及终端销售电价调整。如果煤价上涨,电网购电成本将增加,煤价涨幅将由电网企业承担,居民的用电成本不会随之增加。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