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12月17日,三新农电公司摩托车试点运行工作启动。标志着公司基层供电营业所长期存在的摩托车公私混用、权责不清、安全隐患多的现象将得到彻底整治,并正式纳入GPS安全监控系统进行规范管理。
点多、线长、面广是青海农牧区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典型特征,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维护成本高是农牧区电网维护的现实困难。工作地点跨度大,工作地点分布广,一些工作地点汽车难以到达,仅靠人工工作量太大。由于运维汽车数量的缺少,且摩托车具有灵活、机动、便利的特性,可以替代汽车完成一些复杂地形的工作,所以造成一些业务部在工作中对摩托车具有一定的依赖性。
私车公用的现象多存在于一线供电营业所。海东、黄化区域运行的149辆公有摩托车均为各地市公司和县公司三产购置配备,在业务委托时,自然划转到各业务部。海东、黄化区域参与私车公用的数量达228台,占摩托车使用总量的60.47%。
三新农电公司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据了解,摩托车只执行营销抄表、催费工作,严禁用于执行生产检修运维及故障报修工作。社会化用车租赁时要求摩托车车辆手续齐全,且车辆购置年限在2005年以后,驾驶员必须经国家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并经过年审合格。工作中各业务部采取 “一事一单”的派工管理方式,禁止未经公司核准的私车从事公务工作,杜绝私车公用的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一类违章进行考核。
摩托车试点运行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启动准备阶段(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月25日);第三阶段为分析总结阶段(2013年1月25日至1月30日)。
公司安监部表示,基层供电营业所长期存在的摩托车公私混用、权责不清、安全隐患多的现象,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普遍存在,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三新农电公司积极探索摩托车运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性操作,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农电员工的生命安全,规避风险,实现安全文明驾驶,对加强农电员工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