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2012年11月7日,华中电监局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制订并发布了《华中电监局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市场实施办法》的公告,为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市场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民间投资是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经济的同时,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华中电监局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市场下一步努力方向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力行业,有利于电力工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同时也将作为一个契机,推动电力市场化进程。下一步,华中电监局将进一步落实《实施意见》,根据制定的《实施办法》,切实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行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市场扫清障碍。
1.进一步提高许可证颁发及管理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华中电监局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行政许可在线申请资料、初审一体化,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和参与电力建设提供高效便捷服务;2.进一步畅通与企业沟通渠道,充分利用电话、传真、邮件、企业QQ群等平台与企业沟通联络,及时为企业解决办证及经营中的困难,在华中电监局门户网站上定期披露电力业务报装工程信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投标;3.加强对民营企业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民营企业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人员持证、政策把握等薄弱环节,加强安全事故分析相关政策解读等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民营企业管理能力及市场竞争水平;4.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民间资本投资电力服务体系,指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及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了解民营企业诉求及时解决其经营难题。
电监会《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下发以来,华中电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并及时编制发布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办法》,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实施办法》,切实为民间资本投资电力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