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08]347号”文件正式核准了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2×30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成为开年以来集团公司首家获得发改委核准的电源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热电厂项目建设规模为600兆瓦,安装2台300兆瓦亚临界抽凝式供热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装置,配套建设热网工程。
该项目厂址充分利用山谷荒地,不占基本农田。地处煤源基地,距离年生产规模90万吨的碱沟煤矿仅2.3公里,煤炭资源充足,是典型的坑口电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
新建的两台300兆瓦供热机组采用高效率的静电除尘器和脱硫设备,并采用先进的烟气连续在线监控装置,工程建成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在现有总量指标的基础上减少20%左右,不仅使排放总量在原核定的基础上大幅减少,而且真正做到“增产不增污”。
该工程建成后还将形成年供热面积108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可拆除供热区域内443吨近百台分散供热小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