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受灾地区天气趋于好转和受损电力设施修复进程加快,电网抢修工作已从应急抢险阶段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针对恢复重建工作参与单位多、施工作业面广、施工条件复杂、施工协调工作量大等特点,为保证各地区、各企业工程结算及造价管理工作能够适应目前任务要求,及时解决现场相关问题,中电联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经认真研究,起草印发了电定总造[2008]1号文《关于灾后电网重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各级电力建设定额站的灾后电网重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十方面指导意见。
一是各地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机构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千方百计恢复电力供应”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电网恢复重建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二是广大技经人员要积极投入电网恢复重建工作,配合现场技术人员,及时准确地掌握受损电网的第一手基础资料,科学确定重建施工工程量,合理编制工程预算,准确确定工程造价,为加快电网恢复重建提供保障。
三是电网恢复重建工程应按照各地应急管理指挥中心确定的工程分段范围编制预算,没有进行分段的,可根据重建部位以“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为单位编制。
四是电网恢复重建所需铁塔、导线等物资,应根据各地应急指挥中心所确定的物资调度方案和采购价格计入预算,没有确定采购价格的按照当地2007年第4季度价格计算,超出当地装材预算价格部分计入编制年价差。
五是应协调各方落实施工场地、材料运输通道和运输工具问题,涉及施工场地及运输通道赔偿的,应按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机制要求,免予赔偿或减少赔偿金额,以提高各地电网恢复重建及抢修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是对于损毁设施的拆除费用,应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的余物清理费计算公式计算。
七是建议工程结算采取“成本+酬金”方式,施工成本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2006版《电力工程预算定额》计算,酬金可由应急管理指挥中心与抢修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八是请受灾地区电力建设定额站尽快测算此次应急抢修的人工费用标准,报总站批准后发布实施。工程结算时,超出定额部分计入酬金。
九是请受灾地区的广大技经人员全面了解、认真分析受灾损失情况,科学确定相关数据,认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十是请受灾地区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机构认真收集相关抢修和恢复重建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并及时报送总站,以便于做好总结,为今后的灾害损失预测和恢复重建工程造价确定积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