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31日,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网电力交易中心2012年完成发电权电量替代交易39.35亿千瓦时,折合节约标煤31.93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9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3.01万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赵建中说。这就是黑龙江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按照《黑龙江电网发电权有偿替代交易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发电权电量有偿替代交易取得的成果。
开展发电权电量替代交易
加速小火电关停
“2012年,我们厂通过黑龙江电网电力交易中心的发电权交易平台,共签订发电权电量替代交易合同电量12.71亿千瓦时,目前已经完成交易量11.37亿千瓦时,节约标煤10.1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4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6.29万吨,节约发电成本2100万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副总经济师兼计划营销部主任姜国涛对记者说。这种发电权交易既能让能效高的大型机组多发电,也能给那些煤耗高的小火电机组一定的经济补偿,降低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难度。
为了实现减排目标,我国加速了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工作。2007年1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批转发改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纳入各省“十一五”小火电关停规划并按期关停的机组在一定期限内可享受发电量指标,并可通过转让给大机组代发获得一定经济补偿。通过这种补偿可以降低关停小火电机组的难度,加速小火电的关停。
2007年,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现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同)印发了《黑龙江省电网发电量指标有偿转让指导性意见》,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提出发电量指标有偿转让工作指导性意见。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指导性意见开展了黑龙江电网关停机组的发电量指标有偿转让。
开展发电权电量替代交易
促进节能减排
今年6月,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结合2012年省网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开展了2012年第一次发电权有偿替代交易,来自华电、华能集团的8家发电企业参加了交易,交易共成交10笔,交易电量31.48亿千瓦时,节约标煤21.3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172吨,减排二氧化碳55.61万吨。通过发电权的有偿替代交易,促进了火电能耗的降低,为黑龙江省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贡献。
“开展发电权电量替代交易对实现发电指标转让,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提高大容量高效机组的发电利用小时数,对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黑龙江电网电力交易中心电力市场处处长王剑波这样评价发电权电量替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