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天津公司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专项工作经验,分析不足,提出六项具体措施,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电监会、国家电网公司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和具体部署,提高全体公司干部员工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认识。
二是推广公司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促进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比如,推广签订“三书”(领导班子成员签订《治理商业贿赂责任书》、党员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要求有业务关系的厂商和施工企业签订《禁止商业贿赂保证书》);推广与检察院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推广发放治理商业贿赂小册子等。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本周召开布置会,下发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查自纠的重点是电力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供电服务、电力调度和电费结算等五个方面。
四是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公司当前正在开展的“廉洁从业、依法经营、构建和些企业”的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天津电力心连心工程”相结合,与贯彻《供电服务监管条例》相结合,与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融入到公司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
五是针对基建、招投标、多种产业、营销、农电、调度等专业和部门,超前开展工作,重点督察,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迎峰度夏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去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确保专项工作与迎峰度夏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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