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公告,11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牡丹江华仪北方风电有限公司与林甸东明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买卖合同,为两个风电项目共提供66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合同总价为35739万元。
根据公告,公司将为大庆林甸东明园49.5MW风电项目和大庆林甸花园49.5MW风电项目分别提供33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两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均为17869.5万元。
公告表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黑龙江“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上述风电项目已被列入黑龙江“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但仍然存在无法取得黑龙江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文件的风险,即上述合同无法生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