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 年 10 月 26 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会董事 13 人,实际到会董事 1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 2012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1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各种信贷证明 及出具各种保函数量增加,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如下银行申 请办理综合授信。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额度2亿元的综合授信;
2、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申请额度1.4亿元的综合授信;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支行申请额度16亿元的综合授信;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申请额度7亿元的综合授信。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 2012-067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