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发布《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该规范覆盖电厂除尘设备选择、总体布置、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过程控制、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各个方面,全面具体地对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提供了详细标准,填补了我国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领域方面的空白。
目前能够满足火电厂烟尘排放标准要求的除尘器主要包括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和电袋复合除尘器。我国大部分火电厂仍在使用20世纪70年代开始推广的电除尘设备,但普通干式电除尘对超细微粒手机效率低,很多情况下不能满足排放要求;部分电厂使用袋式除尘器,其缺点为滤袋寿命短,少量电厂使用电袋符合除尘技术,排放浓度甚至可控制在10mg/m3以下。
《技术规范》是在考察我国火电厂的烟尘排放及除尘现状以及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编制的。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类地区火电厂烟尘排放量不超过30mg/m3.参与规范制定的清华大学教授王连泽表示,这是我国火电厂除尘工程技术规范方面较为全面的技术标准,将为业界提供满足国家烟尘排放标准的工程技术方面专业意见。《技术规范》有利于火电厂较好地实现减排、除尘的目标,严格执行排放标准。